广告主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371页(378字)

为推销商品或供服务,自行或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

广告主是广告法律关系的核心主体。围绕广告主可产生如下广告法律关系:(1)广告主同广告媒介单位发生的广告发布法律关系。(2)广告主同广告代理单位发生的广告代理法律关系。(3)广告主同广告设计人发生的广告设计法律关系。(4)广告主同广告制作人发生的广告制作法律关系。(5)广告主同广告管理机关发生的广告审批、监督和违法行为查处的法律关系等。

中国,国家要求广告主必须在其批准的经营范围内或国家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广告宣传活动;广告主委托广告经营者为其提供广告宣传服务时,必须委托具有该项广告经营权的广告经营者办理;广告主向广告经营者提供的广告内容、资料和提出的要求必须真实、合法;广告主依法负有证实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并提供证明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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