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货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398页(179字)

亦称“大副收据”。

大副签发的船舶收到装船货物的收据。大副在收受货物时,如发现货物外表状况不良、包装不固、残损或标志不清等缺陷,即在收据上加以批注,如“内装货物外露”、“包破”、“锈蚀”、“污损”等。收据上的批注同样被批注在提单上,经过这样批注的提单称为不清洁提单。收货单是托运人向承运人换取已装船提单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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