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支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495页(285字)

存款银行允许其往来客户在约定的范围内,超过其存款余额签发支票,并予以兑现的一种放款方式。

根据事先与银行洽谈签订的透支契约,存款户对透支放款应支付利息,并有随时偿还的义务,透支利息按天计算。透支有抵押透支、信用透支、同业透支3种形式。透支时提供抵押品的,称抵押透支;不提供抵押品的称信用透支;银行同业间相互融通资金的透支称为同业透支。

透支放款为存款人提供了融通资金的方便,促进了流通和消费,但也会诱发信用膨胀和货币金融市场的混乱,因此许多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如规定透支范围,确定透支最高限额、提高透支利率等,以限制透支行为。

上一篇:准备金 下一篇:政府贷款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