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愿书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505页(315字)

政府或母公司分别为政府下属机构的借款或子公司的借款而向贷款方出具的表示愿意帮助借款方还款的书面文件。

意愿书作为一种担保方式首先出现于原联邦德国,最初是为了避免西德政府对由母公司担保的子公司借款所征收的资本投资税。1972年此税号已停止征收,但意愿书的担保方式却保留下来。目前国际信贷中采用意愿书这种担保方式是为了在某种情况下避免接受明确的保证义务。这项条款一般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只有道义约束力,或即使明确了其法律效力,也因条款弹性过大而不会产生实质性的权利义务。不过,意愿书关系到“担保人”的资信,故一般情况下“担保人”不会违背自己在意愿书中的承诺,贷款方也愿意接受这类“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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