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特区企业工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577页(236字)

经济特区外商投资企业的职工依照中国工会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建立的工会组织。

其性质是特区企业职工依法自愿结合的基层群众组织,是特区企业职工群众的代表。特区企业工会建立的法律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外资企业法》以及经济特区有关法规。*《广东省经济特区企业工会规定》对特区企业工会的性质、法律地位、任务、权限以及工会组织的活动等作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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