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596页(518字)

中国在上海市开辟的实行特殊经济政策的综合性对外开放区域。

1980年前后,上海和北京的许多有识之士提出了加快开发浦东的设想。此后,上海市有关部门组成开发浦东咨询研究小组,对开发浦东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进行了研究,并几次召开浦东开发的国际研讨会,论证规划方案。1990年年初,中央领导人实地考察了浦东。5月4日,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向中央提出关于开发浦东、开放浦东的请示。

6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作出《关于开发和开放浦东问题的批复》,即中发(1990)100号文,原则同意中共上海市委和上海市人民政府的请示。浦东新区位于黄浦江以东、川杨河以北、紧靠市区的一块三角形地区,面积约350平方公里,据1990年7月1日统计,区内常住人口138.8万。

建区以来,已计划投入150亿元资金,安排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并重点开发了外高桥、金桥、陆家嘴和张江4个小区,在外高桥设立了保税区,陆家嘴为金融贸易区,金桥为出口加工区,张江正筹建高科技园区。为鼓励外商到区内投资,上海市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就外商投资、金融管理、保税区管理、土地管理等方面制定了有关优惠政策和措施。参见“浦东新区投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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