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独立劳动所得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660页(163字)

“跨国非独立劳动所得”的对称。

亦称“跨国独立劳务所得”。跨国纳税人为个人从事独立的职业或者专业性劳务活动而取得的报酬。对跨国独立劳动所得来源地的确认,一般是劳务的提供地、使用地。对跨国独立劳动所得征税,各国一般适用对非居民公司营业利润征税的原则,即*实际联系原则和*引力原则。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