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687页(195字)
税务机关向纳税人征税款时使用的专用凭证。
它既是征收税款的票证,又是税收会计凭证和税源统计的原始资料。空白的税收票证属于无价证券,填用后是纳税机关可以无偿向纳税人征收税款的合法凭证,亦是纳税人的完税证明。税收票证的种类有工商税收完税证、工商税收专用缴款书、汇总缴款书、罚金收据、收入退还书、自缴税款退税凭证、各种车船使用牌照及纳税期限标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