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运货物监管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709页(212字)

海关对转运货物实行的监管。

转运货物是指由境外启运,进境后在设立海关的地点换装运输工具,不经过境内陆路运输,继续运往境外的货物。转运货物进境后,有关运输工具的负责人或其代理人应向海关申报,并在海关监管下换装运输出境。转运货物在境内存放期间,不得开拆、改换包装或进行加工,并必须在3个月内办理海关手续,转运出境,逾期由海关变卖处理。转运货物离境时,应向海关申报,由海关监督离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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