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税价格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722页(1165字)

对进出口货物从价计税时,由海关依法审核确定的价格。

进出口货物的关税完税价格和进出口货物的关税税率两者之积,就是应税货物的关税税额。大多数国家都采用从价计征关税,因此完税价格成为计算关税的基础。关税的完税价格制度各国不尽相同,但均以商品交易习惯价格为准。依照1976年增订的国际贸易条件解释规则的解释,商品计价方式有12种:(1)工厂交货的出厂价格(EX Works),包括货物原价及包装、过磅,搬上买方运输工具的费用。

(2)铁路交货价格(Free on Rail:F·O·R·),包括货物原价及包装、过磅、搬运装车及运费在内。(3)船边交货价格(Free Alongside Ship:F·A·S·),包括货物原价及将货物搬运至买方指定的船边的费用。

(4)船上交货价格(Free on Board:F·O·B·),又称离岸价格,包括货物原价及将货物搬运至买方指定之船上所需费用。(5)运费在内价格(Cost and Freight:C·&·F·),包括货物原价及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目的地的费用。

(6)运费保险费在内价格(Cost,Insurarce,Freight:C·I·F·),包括货物原价及将货物运送至买方约定目的地的运费和保险费。(7)目的地港船上交货价格(Ex Ship),包括货物原价及将货物运至交货港口船上至买方卸货时为止的费用。

(8)码头交货价格(Ex Quay),包括货物原价及将货物运至买方码头报关完税为止的费用。(9)运送费已付价格(Freight Paid to Destination),包括货物原价及将货物运送至约定交货地点的费用。

(10)边境交货价格(Delivered at Frorier),包括货物原价及将货物运送至出口地海关的费用。(11)关税付讫价格(Delivered at Destination Duty Paid),包括货物原价、运费、保险费和进口关税。(12)机场交易价格(F·O·B·Airport),包括货物原价及将货物运交航空运输人的费用,但不包括装机空运费用。上述12种商品计价方式中被采用为完税价格最多的是C·I·F·及F·O·B·,如英国、德国、法国等欧洲共同体国家及日本、韩国以C·I·F·为完税价格,加拿大、澳大利亚及新西兰则采用F·O·B·为完税价格,美国完税价格制度亦以F·O·B·交易价格为主。

中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规定,海关以进出口货物的实际成交价格为基础审定完税价格,实际成交价格是一般贸易项下进口或出口货物的买方为购买该项货物向卖方实际支付或应当支付的价格。对于特殊贸易形式项下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根据贸易形式按合理的方法审定。

参见“进口货物完税价格”、“出口货物完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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