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作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企业管理学大辞典》第200页(490字)

许多人在生产或管理过程中,有计划地一起协同劳动。

协作能创造出一种比相应的单个劳动力总和更大的新的社会生产力,具有许多优越性。协作可充分有效地利用生产资料,扩大劳动的空间范围,缩短产品制造所必要的劳动时间,可以使许多人的同种作业具有连续性,可以集中力量在短时间内完成紧急的任务,还会由于许多劳动者在一起劳动而产生的竞争意识和特有的精神振奋,从而可提高个人的工作效率。

生产劳动分工需要协作,管理劳动分工也需要协作。组织的效率虽与分工有关,但在更大程度上依赖于协作。

因为过分强调分工,容易使人只注意局部利益,忽视整体目标。还会造成繁文缛节,增大管理成本,降低组织适应性。许多事情往往很难分清应该由哪个部门或哪个人管,只能依靠协作完成。贯彻适度分工、强化协作原则要注意以下几点:(1)要培养整体目标意识,只要对企业有利,可以突破分工界限,主动去做。

(2)部门及岗位不宜分得太细,以免造成协调的困难。(3)除了应规定各部门、各岗位之间的协调程序、协作责任外,还应当赋予主管人员调度权,随时处理协作中的问题,落实难以明确分工的特殊或临时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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