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关税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世界经济学大辞典》第42页(324字)

以保护本国产业为主要目的而征收的关税。

其做法是:通过征收高额进口税,提高进口商品价格,削弱其竞争力,以限制进口,保护本国同类产品的生产和销售;通过征收高额出口税,限制本国所需原料和产品的出口,或免征出口税,提高出口商品竞争力。保护关税的进口税税率应适度,过低达不到保护目的,过高会产生禁止进口作用,引起有关出口国的关税报复。从理论上说,其税额应等于或略高于进口商品成本与本国同类商品成本的差额。

依产业不同,保护关税分工业保护关税和农业保护关税。

历史上实行工业保护关税的国家有两类:一类是经济比较落后的国家,另一类是帝国主义国家。前者是为了保护本国幼稚工业,后者是为了保护高度发展或衰退中的垄断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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