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救灾协调专员办事处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世界经济学大辞典》第497页(356字)

1971年12月14日,联大第26届会议通过了2816号决议,决定设立联合国救灾协调专员办事处,作为联合国救灾事务的常设机构。

1972年3月1日,该办事处正式成立。总部设在日内瓦。宗旨是:组织、指导并协调对受灾国的援助,采取预防措施减少和消除易受灾国灾害的威胁。该处并不负责救济方面的具体工作,救济品通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世界粮食计划署、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和其他组织分发。1989年第44届联大会议期间,联合国发起了一项“国际10年减少自然灾害”活动,该项活动从1990年1月1日开始。其目的是在10年内,通过有关的国际活动,减少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由于自然灾害所引起的生命、财产损失以及对社会经济的破坏。

办事处内设立了秘书处,以支持10年减灾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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