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开发计划署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世界经济学大辞典》第497页(604字)

简称开发署。

联合国系统多边技术援助的计划管理机构。1965年1月由联合国特别基金组织和扩大技术援助计划署合并而成,1966年1月1日正式成立。

总部设在纽约。联合国成员国、专门机构的成员国和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成员国均可加入。

活动宗旨是:提供无偿技术援助,主要用于开展技术合作和项目的投资前活动。通过上述援助,支持发展中国家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并为发达国家的投资和技术输出创造条件。援助项目涉及整个经济和社会领域,其绝大部分由联合国发展系统的有关组织和专门机构执行,少量项目由受援国政府自己执行。主要活动方式:派遣专家和顾问提供技术服务;资助受援国专业技术人员到国外考察和进修;援建试验或示范性项目,包括提供部分示范性设备和仪器;协助发展中国家制订国民经济发展计划以及提高其战胜自然灾害的能力;定期召开会议交流经验与信息。

管理理事会是开发署的领导机构,由48名理事组成,任期3年,每年改选1/3,可连选连任。

主要负责制订方针政策、筹措资金、分配援款、批准受援国的国别计划。

咨询局由联合国秘书长和有关参加机构的行政首脑组成。秘书处是其职能机构,负责由其资助的国别项目、区域和区域间项目以及全球性项目的实施、监督和管理。

署长由联合国秘书长任命。资金来源于各国政府的捐款。每年联合国大会期间举行一次认捐会议。

主要出版物:《开发计划署活动》(双月刊)和《商业公报》(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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