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资本主义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世界经济学大辞典》第644页(766字)

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提出的资本主义的一种形式;在这种形式下,企业的所有权为大部分民众(包括中等和下等收入阶层)所分享。

在资本主义国家中,随着股份公司的发展和大量小额股票的发行,中小资产者拥有了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甚至一些工人也持有股票。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把这种现象称为股权的“分散化”、资本的“民主化”,并据此认为资本主义已变为“人民资本主义”。

早在本世纪20年代,美国经济学家卡弗(T.N.Carver)在《美国当前的经济革命》一书中,就把所谓“股权分散”称为一种“经济革命”。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国商会会长约翰斯通(Eric Johnstone)在《不受限制的美国》一书中,第一次使用“人民资本主义”这一名词。

他提出以下三点作为“人民资本主义”的不可缺少的构成因素:(1)一个普遍都有储蓄(资本)的人口;(2)对于所有想要以其储蓄(即使数额极小)投入企业的人都普遍开放的投资机会;(3)诚实的和无阻碍的竞争使价格降低,从而提高了人民的购买力,增加了人民的储蓄和资本。战后,为了加速资本的集中,美国曾于50年代、60年代在居民中广泛推销小额股票,并在企业内部推行“职工购买股票计划”,从而使20世纪中期的美国成了实行“人民资本主义”的样版。

1956年2月,美国新闻总署和广播公司在华盛顿联合举办了“人民资本主义”展览会,并宣称“在美国几乎人人都是资本家”。1958年,凯尔索(L.Kelso)和阿德勒(M.Adler)出版了《资本家宣言》一书,声称未来世界属于资产者而不属于无产者,提出要进行一场所谓使“所有人都成为资本家”的“资本主义革命”。

1961年,这两人又合写了《新资本家》一书,提出所谓造就“新资本家”的计划。

与此同时,“人民资本主义”论在西欧、日本、加拿大等国也颇为流行。

上一篇:人民币 下一篇:人头税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