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世界经济学大辞典》第677页(338字)

指国家为补偿个人及其家庭因失业、年老、疾病、死亡等而在收入上所受到的损失而实行一种公共福利制度或计划。

它主要包括:社会保险计划、保健、福利事业和各种维护收入的计划。最初的社会保障规章,是由劳工协会、互济社和工会制定的,后来才通过国家立法确定了下来。当今几乎所有的发达国家,都有社会保障立法和成熟的社会保障计划。各国的情况虽有差异,但也有如下共同特征:都制定有相关法律;对因年老、残废、死亡、疾病、分娩、工伤或失业而造成的收入损失,一般都要对个人偿付部分现金;福利或服务,主要通过社会保险和社会补助的有关渠道提供;享受福利权利的大小,由个人对社会贡献大小或社会保障计划中所规定的受雇工作而定;福利金额按法律规定,而不按个人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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