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世界经济学大辞典》第927页(461字)

1952年6月成立,会址设在北京。

上海、天津、广州、南京、杭州、大连、沈阳、哈尔滨、太原等地设有分会。它是根据中国对外政策和平等互利、互通有无的原则,与世界各国开展经济贸易活动,促进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而建立的一个民间组织。

其任务是和外国公司订立契约,组织国内外有关单位进行学术交流;邀请外国经济贸易界人士或团体来华访问,组织中国经济团体出国访问;组织中国出国和接待外国来华举办经济展览;代理外国厂商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的工作;宣传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和对外贸易的方针政策,以及办理国际贸易方面的有关事宜。贸促会下设法律、事务联络、海损保险、大陆境内展示、海外展示、印刷等六个职能部门,此外还设有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和海事仲裁委员会,分别处理对外贸易和海事的仲裁事项。

1956年3月,制定了《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1959年1月,又制定了《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

通过一系列活动的开展,增进了中国同世界各国人民之间的了解和友谊,促进了中国对外贸易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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