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选择学派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大辞典》第176页(1149字)

公共选择学派于20世纪60年代逐渐成形,1986年,公共学派的代表人物布坎南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后,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该学派理论得到迅猛发展,其声势和影响遍及西方各国经济学界。

这个学派以经济学分析方法研究政治问题而着称,主要研究集体决策,或政治决策的过程和决策结构,重点是研究经济政策的制定过程,进而分析经济问题。其理论涉及到政治过程的立宪、立法、行政与司法等各个方面,所以被称为公共选择理论。

公共选择学派属于自由经济主义思潮,强调个人自由,鼓吹市场机制,推崇古典经济学思想,主张自由放任,反对国家干预。

公共选择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有詹姆斯·布坎南、戈登·塔洛克、邓肯·布莱克、安东尼·唐斯、威廉·尼斯坎南、约翰·罗尔斯、曼克·奥尔森、查尔斯·蒂鲍特和丹尼斯·缪勒等人。

公共选择学派的产生与发展有着特定的历史背景。一是经济学界长期缺乏政府经济理论。

传统经济理论和凯恩斯以后的宏观经济学的共同缺陷是:政治过程与经济过程截然分开,国家与政府被看成是经济体系之外的外生变量,它以促进公共利益为目的。这给人以错觉,似乎政策的失误是经济学家与经济理论的失误,而不是政治失误。

二是新福利经济学的影响。三是国家干预的加强与失误。凯恩斯主义将政府当作市场制度的合理调节者,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政府对市场干预的增强,国家干预引发了各种弊病,促使人们通过分析非市场的集体决策的过程探讨国家干预失误的原因。在这种背景下,布坎南等人从实证与规范的角度分析市场机制的特点,关注和研究政治决策过程对经济政策的影响,从而促使公共选择理论的形成和发展。

公共选择学派的理论渊源主要有:①维克塞尔的财政理论;②意大利的公共财政学派;③投票数学。投票是现代民主决策的重要方式,布莱克重新研究了投票过程数学分析,将其应用于公共选择学;④以斯密为代表的古典政治经济学;⑤美国的联邦主义观点和宪法观点影响公共选择学派中的宪制经济理论。

公共选择学派的研究方法可归纳为三个方面:个人主义的方法论、经济人理性行为假定和政治的交换过程。

公共选择理论是公共经济的一般理论,它以经济学的方法研究政治过程,研究资源配置的非市场过程,从市场过程的特点理解政治过程。公共选择理论在理性经济人的假定下,探讨政治领域个人行为对集体选择的作用,证明政治市场可能失灵。公共选择的理论内容主要有:直接民主制经济理论,代议民主制经济理论,官僚经济论,宪制经济理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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