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亚洲及太平洋地区经济社会委员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大辞典》第441页(962字)

亚洲及太平洋地区经济社会委员会(亚太经济社会委员会)位于曼谷,是执行联合国在亚洲及太平洋地区活动的主要组织,主要为亚太地区各行各业人士尽力。

亚太经济社会委员会是联合国5个地区委员会中最大的一个,共有51个成员和9个协作成员,代表了世界上60%的人口。亚太经济社会委员会1947年成立于上海,当时叫亚洲及远东经济委员会,1949年迁至曼谷,1974年更名至现在的名称。

亚太经济社会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由各国部长级官员参加的会议,讨论问题并作出决策,向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报告。亚太经济社会委员会下设5个委员会和两个特别机构,主要进行6个方面的项目。

5个委员会是地区合作委员会,环境与自然资源发展委员会,在农村和城市地区消除贫困的社会经济措施委员会,交通、通讯、旅游和基础设施发展委员会,统计委员会。两个特别机构负责最不发达和内陆发展中国家,太平洋岛屿发展中国家。

亚太经济社会委员会秘书处最高负责人为执行秘书,由9个部门构成:开发研究与政策分析部,国际贸易和经济合作部,工业与技术部,环境与自然资源管理部,社会发展部,人口及农村和城市发展部,交通、通讯、旅游和基础设施发展部,统计部,管理部,项目管理部,联合国信息服务部。

亚太经济社会委员会的主要目的是将其最有活力的成员国的增长势头扩展至其他国家。

为此目的,亚太经济社会委员会对其成员国政府进行的社会经济发展给予技术支持,包括直接的咨询服务,通过会议、报告会、出版物和跨国网络来培训和分享地区发展经验和信息。亚太经济社会委员会主要在如下6个方面开展工作:①地区经济合作。

目的是使地区经济活力得以持续和扩散。②环境与自然资源开发。

主要目的是促进地区的合作以促进重视环境保护的可持续发展。③社会发展。主要任务是加强该地区人们对关键的社会发展问题、人力资源开发、妇女问题,尤其是贫困问题的广泛关注和认识。

④人口及农村和城市发展。

主要是在农村和城市地区促进发展、消除贫困。⑤交通、通讯、旅游和基础设施发展。

⑥统计。加强该地区的统计工作,加强人们对信息技术的理解,改善统计和数据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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