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分解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大辞典》第551页(436字)

纳税人为了避免税收重课,将本身的应税收人分解成多个纳税主体的所得而形成的一种经济现象。

在西方国家,几乎所有的国家所得税都采用累进税率特别是超额累进税率,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制度时,纳税人在收入所得超过一定水平以后,他所承担的税款在超额收入中所占的比例将呈现上升的趋势,即边际税率提高。纳税人为了避免税收重课,将一个纳税人的应税收入分解成多个纳税人的收入,尽量使自己在规定的税率和已取得的收入下缴纳尽可能少的税收。发生所得分解行为的税种主要有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公司所得税的所得分解主要是通过同一公司集团内部不同的核算单位之间相互分摊收入实现的。

通过应税收入的分解,单位所得所承担的税款减少,从而避免了边际税率较高所带来的税收负担提高。个人所得税的个人所得分解是将一个家庭或一个人的应税收入分成几个人的收入,使纳税人由一个变为若干个,分解后的收入就会避免较高的边际税率,不至于交纳重税。所得分解影响政府税收收入,应严格制止。

上一篇:双重课税 下一篇:所得转移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