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散型统计制度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大辞典》第855页(595字)

一国的统计工作的管理和实施由几个政府部门分工负责的一种统计制度。

美、日等国的统计体制均属于这一类型。为了避免统计工作中的遗漏和重复,实行分散型统计制度的国家,一般都在设有统计机构的部门之外,另设一个综合协调结构,以协调各部门的统计工作。

美国的政府统计工作由商务部普查局和经济分析局、劳工部劳工统计局及其他政府有关机构分工负责来进行。如商务部普查局直接负责人口普查和几项重大经济普查的调查和汇总工作,至于对普查资料的详细分析研究则由商务部经济分析局等机构来进行。劳工部劳工统计局负责劳动和物价统计,等等。另外,专设联邦统计政策和标准局负责协调工作。

日本政府设有中央统计机构——统计局,原属总理府,现归总务厅领导。总务厅统计局负责基本统计与统计标准、分类及方案的制定;除具体组织国事调查等几项基本调查外,其他工作均由政府各省(部)进行,如生产、销售统计由通产省,国际收支、批发物价指数统计由日本银行分别负责,等等。

分散型统计制度虽然可以避免集中型统计制度的统计机构的工作与资料使用者的需要脱节,但由于统计工作分散进行,容易造成遗漏和重复,尤其是常常导致统计方法不统一,取得的资料难以汇总和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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