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生产总值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大辞典》第857页(720字)

一定时期一个国家的国土范围内,本国和外国居民所生产的供最终使用的商品和劳务的总和。

联合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国内生产总值是最主要的综合指标,从20世纪60年代初以来,在其统计出版物里每年都公布有关数据。

国内生产总值有三种计算方法。第一是生产法,又称部门法:把一定时期一国国土范围内生产物质产品和提供服务的所有各个产业部门的总产出减去中间消耗求出增加值,再加上间接税净额,亦即间接税减去津贴。各个部门计算结果的总和,再加上进口税和增加值税,减去推算的银行服务费后,所得结果即是国内生产总值。

第二是成本法,又称收入法:把一定时期一国国土范围内生产全部物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工资、薪金、其他收入、固定资本消耗及间接税相加的总额。第三是支出法,又称最终产品法:即一定时期一国国土范围内社会最终使用的产品和劳务的总额,亦即把最终消费支出、资本形成总额及出口净额相加而得。

原则上,上述三种方法的计算结果应该相等,因为这是从一定时期一国社会再生产过程连续不断的进程的各个重要环节取得的相关数据来计算的,然而在统计实践中由于数据来源和计算技术等方面的原因往往会出现微小以至稍大的统计误差。

国内生产总值在国家决策和经济分析中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可以反映一国经济发展水平、结构、比例,在动态分析中国内生产总值发展速度是反映一国经济发展进程升降甚至兴衰的标志性指标。此外,国内生产总值及其发展速度广泛应用于国际比较的静态和动态分析之中。

参见“国民生产总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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