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力、劳动力参与率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大辞典》第859页(434字)

按照国际劳工组织劳工统计会议通过的国际标准,劳动力指在一定年龄期间为生产物品和劳务提供劳动的人们,即所谓经济活动人口,包括就业人员和失业人员(参见就业和失业词条)。

虽然各国劳工统计在对待武装部队和非全时工作者的处理上有所不同,但劳动力指标一般都包括武装部队、失业人员和初次寻找工作者,不包括家务劳动者、无偿服务人员和从事非正式行业工作者。年龄基准虽然各国的规定不尽一致,但一般定为15~64岁。

劳动力人数对基准年龄期间人口之比,用百分比表示,称为劳动力参与率。

美国劳动力统计的定义和编制方法曾经过多次修改。

现在,劳动力年龄规定为16岁及以上。武装部队和受管制人口除外,将就业人口和失业人口称为民用劳动力;从事家务劳动、就学学生、找不到工作和不愿工作的人员合称为不在劳动力内(not in labor force)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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