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所有权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大辞典》第1038页(272字)

简称地权,是土地所有者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由使用和处理其土地的权利,是土地所有制在法律上的体现。

土地所有权具体包括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这4项权能。土地占有权是指事实上对土地的控制和管领;土地使用权是指按土地的性能对土地加以利用;土地收益权是指收取利用土地所产生的经济效果;土地处分权是指对土地在事实上和法律上命运的决定,包括转移土地的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等。所有权主体可以是自然人(公民),也可以是法人。所有权的主体可以行使所有权的各项权能,也可以把这些权能交给非所有人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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