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彼特,J.A.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大辞典》第1172页(876字)

1883~1950

美籍奥国经济学家、社会科学家。

1883年生于原奥匈帝国摩拉维亚省的特里希。1901年进入维也纳大学攻读法律,同时学习历史学和经济学。1906年毕业并获法学博士学位。

后游历英国伦敦、津和剑桥等地,曾求教于歇尔(A.Marshall)和埃奇沃斯(F.Y.Edgeworth)等人。1909年回到维也纳,先后在奥地利的切克诺维茨和格雷兹等大学任教。1925~1932年应邀到波恩大学担任教授。1932年迁居美国,任哈佛大学教授直到1950年逝世。他曾担任过奥地利财政部长和皮达曼银行总经理等职,还曾任经济计量学会、美国经济学会和国际经济学会的会长。

彼特一生着述很多,内容涉及到社会科学的许多方面,主要经济着作包括:《国民经济理论的实质和主要内容》(1908)、《经济发展理论》(1912)、《教条与方法论的时代》(1914)、《经济周期》(1939)、《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和民主主义》(1942)、《从马克思到凯恩斯十大经济学家》(1950)以及遗着《经济分析史》(1954)等。

熊彼特在经济思想史上的主要成就在于他提出了独具特色的创新理论,并以此作为分析资本主义历史发展过程的基础。熊彼特创新理论的基本观点是:所谓创新就是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即在生产中实现一种新的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组合;企业家的职能就是要实现创新,引进新组合,资本主义的经济发展就是这种不断创新的结果;周期性的经济波动正是起因于创新过程的非连续性和非均衡性,不同的创新对经济发展产生不同的影响,由此形成时间各一的经济周期;资本主义只是经济变动的一种形式或方法,它不可能是静止的,也不可能永远存在下去。当经济进步使得创新活动本身降为例行事物时,企业家将随着创新职能减弱,投资机会减少而消亡,资本主义不能再存在下去,社会将自动地、和平地进入社会主义。

熊彼特所理解的社会主义同马克思主义所讲的社会主义是有本质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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