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译林出版社《新编二十世纪外国文学大词典》第1074页(802字)

指语言成分出现的环境,是现代语言学研究和文学批评理论中常用的一个概念。

语境可以按层次由低到高分为三大类:第一,局部的上下文环境,即与分析对象前后相毗连的语句。第二,话语的微观使用环境,包括分析对象所在话语的主题、目的、表达方式、当时当地的情景、对话双方的关系、距离等因素。第三,话语的宏观使用环境,包括话语活动的社会、历史和文化背景等。现代语言学家一般认为,这三类语境因素对语言的组织、使用和理解有着程度不同的影响。因此在进行语言分析时,一般要把相关的语境因素考虑在内。在实际研究中,根据不同的分析对象而对某一类语境有所侧重。在文学中,语境理论的倡导者理查兹认为,语境是表示与文本中的词“同时复现的事件的名称”,这些事件是文本出现时“那个时期一切有关的事情,或与我们阐释这个词有关的一切事情”,这些事件全部隐蔽在这个词后面,“正是从这些没有出现的部分,这个词得到了表示特性的功效”。理查兹指出,文词的意义在作品中变动不拘,意义的确定是文词使用的具体语言环境复杂的相互作用的结果。一个词是从过去曾发生的一连串复现事件的组合中获得其意义的,它是词使用的全部历史留下的痕迹。

同时,语义又受到具体使用时的具体环境(如上下文、风格、情理、习俗等)的制约,“当一个词用在一首里时,它应当是在特殊语境中被具体化了的全部有关历史的总结”。

在文学语言中,这种具体环境非常特殊:逻辑环节可以省略,语法可以弃之不顾,诗趣可以违背常情;这既造成语义的复杂性,又造成丰富的表达能力。因此,词义由上述纵横两种语境的相互关系确定。

随着索绪尔语言学的发展,语境的含义进一步扩大,把一个文本与所有文本的关系,也视作与上面所说的一个词的情况相似,并且推延到整个社会和历史活动。简言之,语境指个别的、具体的语言在整个语言和历史中的处境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任何文本都必须放在语境中来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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