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哲学辞典

民主制度

书籍:哲学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广东人民出版社《哲学辞典》第142页(1124字)

(希腊语demos——人民,kra tos——力量、政权) 一种政权形式,其特点是正式宣布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承认公民的自由和平等。

资产阶级学者在说明民主制度的特点时,通常只是局限于这些脱离社会生活的社会经济条件,脱离事情的实际情况来作考察的形式上的表面特征。结果便产生了所谓“纯粹”民主的概念,因而能为机会主义和改良主义所赞同。

事实上,任何民主制度,作为社会的政治组织形式,“归根到底是为生产服务的,并且归根到底是由该社会中的生产关系决定的。”(《列宁全集》第32卷第69页)因此,必须考虑民主制度的历史发展,考虑它同社会经济形态的更替、阶级斗争的性质及其尖锐程度的直接依赖关系。

在阶级对抗的社会形态中,民主制度实际上只是对统治阶级的代表实行的。例如在资产阶级社会中,民主乃是资产阶级专政的一种统治形式。

同封建制度相比,资产阶级民主制度在社会发展中曾经是历史上的一个进步阶段。在某种限度内,资产阶级对民主制度这一本阶级的政治统治手段是关切的。

它制定宪法,建立国会和其他代议机构,实行(在群众压力下)普选权和形式上的政治自由。但是广大劳动群众享用这些民主权利和民主设施的机会,却受到诸多限制。实际上,资产阶级共和国的整个民主机构,却是用来麻痹群众的政治积极性和阻止群众参与政治生活的。他们所宣布的形式上的政治权利是没有任何保证的,而代议机关往往是为统治阶级政策服务的工具。

资产阶级民主制度的特征是实行国会制,即立法权和行政权分立,并明显地趋向于加强行政权的作用。在帝国主义时代,资产阶级国家里,在垄断资本的压力下,正发生从民主向政治反动的转变,因此,广大劳动群众和所有进步势力为争取民主和民主权利的斗争便具有重要意义,它是无产阶级为争取对社会进行社会主义革命的阶级斗争之重要条件和环节。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是民主的最高形式,是大多数人民和广大劳动群众的真正民主。

它的经济基础是生产资料公有制。

各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真正普遍的、直接的、平等的选举权(无记名投票方式)。全体公民不分性别、民族和种族,都享有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的平等权利。

吸引群众参加管理国家和一切社会事业,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主要特点。在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中,人民监督机关占有重要地位,这种制度能使千百万劳动者参加监督机关的工作。

在社会主义社会,劳动权利不但为法律确定下来,而且由于消灭了剥削制度,根除了失业现象,不存在生产发展的危机等,还得到确实保障。这就是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同资本主义民主制度的根本区别。在共产主义建设过程中,全面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是整个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发展的主要方向。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发展,终将使国家为共产主义社会自治所代替。

上一篇:民族问题 下一篇:民粹主义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