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人民出版社《新编文史地辞典》第414页(175字)
清朝中央政府设在西藏的高级行政长官。分正副二员,1727年设置。主管西藏所有高级僧侣官员的任免,稽查财政收支,指挥地方军队,督察司法、户口、差役等事项,负责巡视边境,办理一切涉外事宜,并监督达赖、班禅及其他大活佛的转世抽签,主持达赖、班禅坐床典礼。它的设置,大大加强了清朝中央政府对西藏的有效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