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代收货价业务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109页(189字)

又称“货到付款业务”。

航空公司为满足托运人的要求而开展的一项业务。是由托运人与航空承运人事先协商决定,在货物到达目的地交给收货人时,向收货人收取航空运单上载明的货价金额的行为。通常,卖方先行发货,买方收到货物时才付款。承运人在办理此项业务时,可收取手续费。

手续费和空运运费可根据双方约定,由发货人预付或由收货人倒付。

上一篇:航空捷运 下一篇:国际多式联运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