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集团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227页(366字)

经海关批准由一个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牵头,组织关区内同行业若干个加工企业,对进口料、件进行多层次、多道工序连续加工,并享受全额保税的企业联合体。

由于是针对进料加工业务而言,所以其全称为“进料加工保税集团”。保税集团及各成员企业应具备海关监管的具体要求,并在递交有关证件、资料后,经海关勘察确认合格,方才正式核发《进料加工保税集团登记证》、保税集团从进料、存入保税仓库、进入加工程序,到制成品出口的全过程都应按照海关的要求和规定进行分段核销管理。保税进口的料、件,一般应自进口之日起一年内加工成成品返销出口。

保税集团进口的料、件及加工成品未经海关许可,不得将其出售、转让、调换、抵押或移作他用。

对违反保税集团法规有关规定或违反海关法者应追究其法律责任,并终止其保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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