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货物完税价格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253页(334字)

海关为应税出口货物征收关税而确定的计算税款的一种价格标准。

出口货物一般以海关规定审定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售予境外的离岸价格,扣除出口税后作为完税价格。其计算公式为:完税价格=离岸价格/1+出口税率。出口货物成交价格中含有支付国外的佣金,如与货物的离岸价格分列,要扣除。出口货物在离岸价格以外,买方还另行支付货物包装费,应将其列入完税价格。

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应以该项货物运离关境前的最后一个口岸的离岸价格为实际离岸价格。如该项货物从内地起运,则从内地口岸至最后出境口岸所支付的国内段运输费用应予扣除。

如果出口货物成交价格是境外口岸的到岸价格或货价加运费价格时,应先扣除运费、保险费后,再按规定公式计算完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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