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414页(351字)

由中外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按照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某一企业。

合伙人投资可以是现金、实物、技术、劳动力或场地等。合伙企业是新的经济实体,它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法人条件取得法人资格。合伙各方必须是法人,合伙联营财产由联营各方所共有,合伙人原有的财产关系、财务关系不改变。全部合伙收益按照先分后税的原则,按照合伙人约定的比例进行分割,每个所有者对共有财产有自己的应得份额。合伙各方在共同经营的业务范围内,产生的权利义务属于全体合伙者,对发生的债务必须由合伙各方共同承担。合伙企业可以分为有限责任的合伙企业和无限责任的合伙企业,有限责任的合伙企业就是合伙各方以自己的出资额作为清偿债务的最大限额,无限责任合伙企业就是合伙各方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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