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资企业股权比例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425页(316字)

亦称投资比例或资本结构。

合资各方在合资企业注册资本中所占的份额。合资企业也叫股权式合资企业(Equity Joint Venture),它是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各方对合资企业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股份为限,并据此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和亏损。

许多国家的投资法对合资企业股权比例的上、下限都有规定,比如外方合资者所占的股份不得超过企业注册资本的49%,以确保本国合资者对合资企业的控股权。在我国,法律对外国投资者所占的股份没有最高额的限制,但规定外国投资者的股份一般不得低于合资企业注册资本的25%,以便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多引进外资,同时可增强外国合资者搞好合资企业经营的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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