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发明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455页(356字)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是职务发明创造,包括在完成本职工作和本单位所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中作出的发明创造;退职、退休或调动工作后一定时期内所作出的与在原单位所承担的工作及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任何主要利用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不向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所做出的创造发明。

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单位,申请被批准后,依申请单位性质的不同,专利权或归全民所有制单位持有,或归集体所有制单位、中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有。专利权持有单位或所有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予以奖励,这种奖励包括奖金和其他形式的物质利益以及精神奖励。职务发明的发明人还享有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的署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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