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商名称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469页(289字)

又称“商号”,是厂商的标记,代表着厂商的信誉。

厂商名称依公司法或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登记注册,并受到法律保护,不允许其他企业冒用。厂商名称不同于一般所说的企业名称,企业名称是指一个企业的完整名称,通常由表示该企业的经营性质、组织形式、所在地区等内容的词语以及该企业所专用的字号组成,厂商名称则仅指其中的字号部分,其作用是将该企业的名称和经营活动与同行业中其他企业的名称和经营活动区别开来。

厂商名称亦可作为商标使用,如“同仁堂”药店出售的药品以“同仁堂”为注册商标。一个企业可以使用许多种商标,但一般只能使用一个厂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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