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商标图形要素国际分类维也纳协定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484页(290字)

简称“维也纳协定”。

1973年6月12日在维也纳签订,协定的签字国有19个国家,但至1986年底批准或参加该协定的国家尚未达到使该协定生效的最低数(五个国家),因此目前该协定尚未生效。维也纳协定的宗旨是在各巴黎公约成员国间采用共同适用的商标图样分类。根据这个协定建立的国际分类体系把各种商标图形分为29类(Catagory),类下分派(Division),共300部3000派。商标注册机关将注册商标按这一分类体系编号贮存后,便可在商标注册的审查程序中检索图形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根据协定,这一分类体系对成员国无约束力。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