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合同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530页(314字)

与主包合同承包人(即主包人)签订的合同。

分包合同的特点是:分包人同业主之间不存在直接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同主包人发生关系,分包人的行为对主包人负责,主包人则对分包人的过失向业主负责;分包人对分包的项目,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分包合同与分项承包合同相同之处在于,两都承包的内容都是工程项目的一部分;不同之处在于,分项承包合同的发包人是业主,而分包合同的发包人则是主包合同中的承包人。

分包合同也不同于转包合同,转包合同是指原承包人将整个合同转让给其他承包人,转包合同一经成立,则新承包人按原合同同业主发生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

分包合同和转包合同一般都需要经过业主批准或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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