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会计惯例
书籍: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597页(550字)
会计领域内国际通行的“习惯做法”。
如果某一会计方法为各国会计实践或会计准则所采纳,它就成为国际通行的惯例。在长期的会计实践中,复式簿记和借贷原理、会计确认的权责发生制、会计计量的历史成本模式、财务报表体系中的两项基本报表——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以及许多具体的传统会计方法,都已形成国际通行的会计惯例;各国制定的会计准则中,也不乏类同的会计方法。所有这些,都说明通行的国际会计惯例是确实存在的。但不容忽视的是,基于各国不同的经济、社会、政治、法律、地理等环境因素以至不同的文化背景等原因,即使在某国已是通行的会计惯例,在其他各国之间则存在着差异。实现国际会计惯例协调化的目标,是一些国际组织正在从事的工作。例如,欧洲经济共同体致力于协调成员国公司的会计和审计惯例,是较有成效的例子,但局限于欧洲经济共同体各国。
联合国经社理事会下属的跨国公司委员会下属的国际会计和报告准则政府间专家工作组,旨在协调跨国公司的会计和报告惯例。但由于代表跨国公司利益的发达国家(它们是绝大多数跨国公司的母国)与代表东道国利益的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矛盾,工作进展不大。
而制订国际会计准则(它不具备强制性)的工作,则是由会计职业界的国际组织——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承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