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与贸易总协定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648页(446字)

简称关贸总协定。

它既是一个关于关税与贸易政策的多边国际协定,又是缔约方之间进行贸易谈判和调解贸易争端的场所。该组织成立于1948年,我国是23个创始缔约国之一。截止1993年7月,关贸总协定有正式缔约方110个。

其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已占世界贸易的90%以上。关贸总协定是最大的国际贸易组织,正成为对世界经济贸易发展起重要作用的“经济联合国”。它与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一起构成当今世界经济体系的三大支柱。

关贸总协定的宗旨是通过实施最惠国待遇等方式,大幅度削减关税和消除非关税壁垒,促进自由贸易,实现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保证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的持续增长。关贸总协定的基本原则包括非歧视待遇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公平贸易原则、互惠原则、关税减让原则、透明度原则、一般禁止数量限制的原则。此外还有一些例外原则,如国际收支平衡例外、幼稚工业的保护例外、安全例外等。关贸总协定虽然还有待完善,但它在国际经济贸易关系中的作用将越来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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