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阁大臣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15 07:20:38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135页(299字)

亦称“阁员大臣”(在共和政体下称“内阁部长”)。

在君主立宪制国家里,凡作为内阁的组成人员、参加内阁会议的大臣叫内阁大臣。有的国家内阁成员就是内阁大臣,而有的国家(如英国)只有参加内阁会议的内阁成员才是内阁大臣。

绝大多数内阁大臣负责一个行政部门,他要取得议院的信任,并定期向议院汇报工作情况。内阁大臣一般是议院议员,但有的国家(如挪威、荷兰)的内阁大臣则不能同时是议院议员。

我国1911年清朝政府曾仿效西方国家推行君主立宪制,成立内阁,以奕劻为内阁总理大臣,那桐、徐世昌为协理大臣,善耆等13人为内阁大臣,组成“皇族内阁”。但未及施政,清朝即告灭亡。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