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经营责任制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3:24:57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528页(452字)

社会主义企业为完成国家分配的生产经营和上缴利率任务,实行的一种责权利相结合的经济责任制形式。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我国工业企业中首先实行。其具体做法是,由国家把应完成的任务和应履行的责任一并承包给企业,企业再分层次地把任务和责任承包到车间、班组乃至个人,同时明确规定各承包者为承担责任和完成任务所应享有的利益,以及对完成任务情况的各种奖罚措施。承包经营责任制有许多具体形式,如个人和集体承包;利润、项目和主要技术指标的承包等。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实施,将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开来,使企业在生产和经营领域有着比较大的自主权和灵活性,有利于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克服平均主义现象,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有利于企业精简非生产人员,压缩非生产性开支,促进企业由生产型向生产经营型转变,强化企业基层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承包经营责任制作为我国全民所有制企业进行企业改革的重要措施,在实践中已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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