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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设定自己本身

书籍:自然辩证法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17 04:47:26

出处:按学科分类—自然科学总论 天津人民出版社《自然辩证法辞典》第340页(290字)

德国古典哲学家费希特的一个哲学观点,是其哲学体系3个基本命题之一。

费希特为了消除康德在自我意识之外保留的“物自体”,于是就认为世界上只有自我。而自我(意识)和非我(事物)都是绝对的自我的原始活动的产物。“自我”是主宰世界的主观精神,具有能动性,不但能够创造出与自己有区别的现象世界(非我),而且能创造出自己本身,即自己规定自己,自己产生自己。

因此“自我”不是物质的、自然的产物,而是无条件的,不依赖于任何别的东西的绝对。

并且“自我”在扬弃对立面(非我)回到自身的过程中丰富和实现了自我,使“自我”和“非我”在“自我”中达到了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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