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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退休年龄

书籍:国际惯例词典 更新时间:2018-11-16 23:28:32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复旦大学出版社《国际惯例词典》第332页(648字)

享受老年社会保险待遇的先决条件是国家必须确定一个法定的退休年龄,即由国家法律规定的男女职工合法的退休年龄。

影响法定退休年龄的主要因素是人口老龄化趋势、人口结构、教育水平和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由于各国情况不同,法定退休年龄各有特点,但从全世界实行老年退休制的国家看,普遍情况是平均以60岁为退休的法定年龄,女性早于男性。

法定退休年龄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有明显的差别,发达国家的法定退休年龄明显地高于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一般在65岁左右,发展中国家在60岁左右。

近些年一些发展中国家修改退休年龄,允许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前提早退休,哥斯达黎加原来男女退休年龄均为57岁,现在妇女退休年龄降低为55岁,喀麦隆制定了50岁可以提早退休的制度,适用于所有的人。

而发达国家日本从1986年起15年内按照雇员年金保险方案,妇女退休年龄将从55岁提高到60岁。在美国按1983年修正案规定,领取全额退休金的合格年龄将逐渐上升,2009年为66岁,2027年为67岁。1984年1月加拿大魁北克省的退休计划规定,弹性退休年龄为60~70岁之间,但标准退休年龄仍然为65岁,受保人可以在60~64岁退休,但每年要减发6%退休金。若66~70岁退休,则每年增发6%的退休金。发达国家和不发达国家在法定退休年龄的差距是由各国社会经济状况决定的。

世界各国的法定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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