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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督导

书籍:国际惯例词典 更新时间:2018-09-11 01:22:23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复旦大学出版社《国际惯例词典》第416页(1080字)

各级教育行政机关对学校教育活动实行检查和指导的制度。

英国政府在1839年首次任命了两名国家督学,后又成立了专门的督学机构——女皇督学团,其主要职能是:(1)在视导基础上,根据自己业务上的独立判断,向中央教育部门提供建议与信息,作为决策的依据。同时通过视导报告和刊物向社会、家长和教育界提供教育信息;(2)对目前教育水准和发展趋势作出评价,对全国地方和个别教育部门的教学、管理及资源利用情况作出评价;(3)发现、支持和推广好的经验,发现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引起政府和公众的重视等等。女皇督学团实行公开招聘,选拔严格,竞争激烈,如1952-1954年,在1247名申请者中只有15人入选。

法国的教育督导始于拿破仑时期的法兰西第一帝国,现已形成了中央、学区和省的三级督导系统,其督导人员分别用审议、审议+实习、考试+培训+实习的方式聘任。教育督导的主要职能,在建立之初是监察和领导,后来过渡到监督和指导,最后发展到检查、指导、联络和参谋。工作重点一是考核校长和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二是参加教师的职前与在职培训。为了加强对督导和行政人员的管理和在职培训,法国教育部于1986年新设置了督导与领导人员司。

德国教育的特点是教育督导贯穿在整个教育行政管理之中,即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要兼负学校督导的工作。

对学校的教育督导分业务、工作和法律督导。

业务督导包括对义务教育的实施、教学计划、教学、课程、教学组织、学生入学、升级、降级、毕业考试等等;工作督导包括对校长和教师工作的监督、教师和资格考试、任用、晋级、进修、考核、评估等;法律督导包括对办学部门的督导、视察办学部门的行政管理和办学原则、方针等是否符合国家的法令规定。德国的教育督导大多由优秀的校长提升,工资待遇也超出教师和校长,除基本薪金外还享受地区补助、子女补贴、职务补贴和出差津贴等。

教育督导在美国一般称为教育辅导,美国教育督导具有哲学性、互助性、民主性和全面性的特点。

哲学性是指要通过督导发现教育的客观规律;互助性是指从事督导工作的各个机构与人员之间应协调配合,督导与被督导者之间应互相信任、尊重和合作;民主性是指督导人员与被督导人员之间的有机联系,充分听取双方的意见和建议;全面性是指督导工作的范围是全方位、全过程的。美国教育督导采取专、兼职结合的方法,专职督导一般要有学士或硕士学位,并有2~10年的教育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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