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辉钧

书籍:中国知名民营企业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0-01 10:14:25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辽宁人民出版社《中国知名民营企业家大辞典》第16页(1377字)

【介绍】:

青海省化隆回族自治县毛纺厂厂长兼县地毯总公司副总经理。

1951年元月生于化隆县二塘乡上滩村,高中文化。曾任民办教师,后务农,经过商。

1989年任现职,1993年被评为青海省优秀乡镇企业家。

现任省乡镇企业协会常务理事、省工商联六届执委、县工商联会长,县人大常委。

辉钧出生在化隆回族自治县的高寒贫困山区,在党的富民政策鼓舞下,他时刻想为改变家乡贫困面貌出力。1988年4月,马辉钧筹措40万元资金筹建毛纺厂。他带领几个农民白天跑资金、材料、设备,管施工,夜晚守工地,吃住在野外。尤其1988年8、9月涨价风潮起,材料成倍上涨,要在原定预算内完成建厂任务其难度极大。加之资金、设备不到位和恶劣气候的影响,无异于雪上加霜。他忘了自己、忘了家,谢绝亲戚朋友的劝告,一心扑在建厂上。有的人回家不干了,他坚持下来,终于提前两个月于1989年9月工厂建成投产。经过5年多的艰苦奋斗,企业不断壮大,由一个三五十人的小厂发展到今天拥有职工150人,年产值超千万元,成为全县毛纺行业的头企业,利税大户。

1992年被评为青海省乡镇企业十佳企业。

马辉钧提出岗位责任制管理和经销上以质取胜、薄利多销、优质服务的办厂原则。

在管理上,从车间到厂长层层建立岗位责任制,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并订立厂规、厂纪,凡违反三次以上者除名。

他执纪严明,不徇私情,树立了好的厂风。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他紧紧抓住这一点,从原料进厂到产品出厂的各个生产环节抓起,加强职工质量意识教育,规定:不合格原料不进厂,不合格产品不出厂。

1992年7月该厂通过验收成为青海省全面质量管理达标企业。优良的质量必须辅以优质的服务。

马辉钧坚持以诚待人、信誉第一、优质服务的营销策略。

无论大厂小厂,供货多少,新老客户均一视同仁,热情接待,保证质量,及时供货。

对周边各县运输有困难的客户送货上门,通过努力在较短的时间内打开了局面,迎来了客户,产品从省内远销到省外,从青岛、威海扩展到长江三角洲。就在1990年全国毛销售市场落入低谷,许多厂家产品滞销积压一愁莫展之时,该厂产品仍然畅销。

改变家乡贫困面貌,使贫困户富起来是马辉钧的夙愿。工厂招收工人70%以上是贫困户子女,工人享受国营企业工人的福利待遇,停产发生活费。厂里有条不成文的规矩:凡工人有婚丧喜事,厂长领头,管理干部一律参加;患病住院,干部慰问;生活困难,厂方牵头大家帮助。

马辉钧从筹建厂到1990年4月,近两年未拿过厂里一分钱工资,后来确定月薪200元,仍低于该厂干部和工人的工资。

现在毛纺厂第二、三期工程,即毛条、毛纺车间正在动工兴建,不久将形成从洗毛到毛纺完整的生产体系,建成产供销一体化的毛纺联合企业。

厂址:青海省化隆县巴燕镇龙门塘

邮编:810900

电话:(09827)712144

电挂:3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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