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智学校与家长合作教育

书籍:中国学生教育管理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0-01 17:28:38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北京师范学院出版社《中国学生教育管理大辞典》第408页(627字)

弱智教育的一种形式。

办好弱智学校需要家长的协作与支持,教师与儿童家长的合作教育,既有益于儿童,也有益于家长和教师,是教育和康复弱智儿童的重要途径。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也是学校教育任务的执行者,儿童在学校所受的教育与训练,必须有家长的帮助配合,才能实现成效。

在家长与教师互相配合、互相依靠、相互交往过程中,教师受到家长的尊重,感到家长的期待,从而增强责任感,更热爱弱智教育事业,能更好发挥其主导作用。教师与家长之间的合作,取决于儿童入学期间双方信息交流的程度。

两者从孩子入学开始就应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共同讨论孩子的教育目的,经常交流和讨论在教育儿童过程中可采纳的方法。家长必须及时了解孩子在校的全部评价,了解他们达到商定目标方面取得的进展以及教师帮助他们取得进展的计划。

方式可多样性,如召开家长会,进行家访等。教师和家长应互通信息,及时了解孩子在学校和家庭的表现,取得全面的资料。

合作教育还取决于教师能否通过简洁的语言向家长阐明对儿童的教育目标和方法。这种协同工作,关键在于教师应虚心听取家长的意见,向家长请教,并且使家长理解。教师提供信息正是教育与康复弱智儿童的基本资料,从而受到家长的重视。此外,教师和家长共同分享成功的喜悦也是合作教育,促使儿童的智能发展极为重要的一环。

儿童的进步,可帮助家长建立信心,克服焦虑情绪,并在家中继续推行学校的有关计划,同时教师则感到工作的价值性,且已得到社会的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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