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新编会计大辞典

比部曹

书籍:新编会计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5:35:27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1069页(316字)

三国时,曹魏改“上计”为“比”(比即考核,审查之意)。

在尚书省内设都官尚书,下设比部曹(曹即类似现在主管部下面司一级机构),掌管审查稽核工作。在隋朝,尚书省六曹之中,设度支尚书主管国家财政,设都官尚书,掌管国家财计监察之权,都官尚书统领都官侍郎二人,刑部、比部侍郎各一人,司门侍郎二人。隋时的比部侍郎的职责是稽核文帐,考核官吏政绩,审计工作就是比部曹所管辖工作的一部分。

其后,隋将都官尚书改为刑部尚书,这样,比部就属于刑部管辖,不过只管人头经费的稽核,即“掌勾稽文帐,周知百官给费多少之职。”当时都官尚书和刑部尚书都是主管司法刑罚的,比部曹在其属下,说明比部的审计工作属于司法部门。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