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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田制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3 04:01:48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1048页(377字)

王莽建立新朝后,附会《周礼》、托古改制所实行的土地国有制。

王莽当政后,认识到抑制土地兼并,是缓和阶级矛盾、巩固封建统治的第一要务,而要抑制土地兼并,就必须实行土地国有制,即王田制。王田制规定:不论公田和私田,都改称王田,属国家所有,私人不得进行买卖,只能由政府依据家庭劳动力和人口多少进行统一调配;男子不满八口的家庭,如果占田超过一井(九百亩),要把超过部分调配给占地不足的九族、邻里或乡党耕种;原来没有土地者,一夫一妇分给百亩之田;违者重则处以死刑,轻则流放到边远地区。

王田制在封建土地私有制已经牢固确立的情况下是行不通的。

故在大地豪强的强烈反对下前后只推行了四年便以失败而告终。

它不但没有能解决土地兼并的问题,反而造成了社会的混乱,使人民蒙受了苦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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