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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炎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3 04:30:23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1108页(1129字)

【生卒】:公元727—781年

【介绍】:

字公南,凤翔(今陕西凤翔)人,有才望,善文章,唐代着名的财政改革家。

德宗时,他官居相位。首先要求将公赋仍交还左藏库主管。我国封建财政,从西汉就实行对国家经费与君主私人经费分别管理的制度。唐初,国家公赋交左藏库,由太府管理,比部稽核,而天子私人经费解交大盈库,由中官管理。

“安史之乱”起,初掌财政的第五琦见京师豪将求取无节,难以应付,便将国家公赋收入交大盈库以避免豪将的逼索,从此,天下公赋为人君私藏,主管财政的人反而不能过问,杨炎向德宗“请出之以归有司”。(《新唐书·杨炎传》)建中六年(780年)杨炎奏行两税法,这是我国封建社会中期的一次重大财政改革。

其内容是:“夏输无过六月,秋输无过十一月。置两税使以总之。凡百役之费,先度其数而赋于人,量出制人。户天主客,以现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

不居处而行商者,在所州县税三十之一,度所取与居者均,使无侥利。其租庸杂徭悉省,而丁额不废。

其田亩之税,以大历十四年(779年)垦田之数为定而均之,遣黜陟使,按诸道丁产等级,免鳏寡芄独不济者,敢加敛,以枉法论。”(《文献通考》卷三、《田赋考》三、《历代田赋之制》)从两税法的内容可以看到杨炎的财政思想。他提出了“量出制入”的理财原则,这是与我国西周以来传统的“量入为出”的原则相对立的。

虽然我国早在汉代就实行过“量吏禄,度官用,以赋于民”,(《史记·平准书》)但第一次明确提出“量出制入”的是杨炎。

这比欧洲十九世纪后期提出量出为入的原则早一千多年。其创造精神是值得称述的。

杨炎在推行两税法中还贯彻了税负合理负担的原则。他提出:“人无丁中(不分丁男、中男),以贫富为差”。

“度所取与居者均”、“免鳏寡芄独不济者”。这种以“资产为宗”,即以土地产业等财富的多寡征税比起以“人丁为本”的租庸调制,人身依附关系有所减弱,税负也合理得多,这是财政思想的一大进步。杨炎在两税法中还采用以钱计税的原则,在此之前,赋税以征劳役实物为主。两税法规定地税仍收粟谷,而主体部分的户税则以钱计税。

除纳货币外,也可折合实物交纳。这适应了商品经济的发展。

克思说:“在商品生产达到一定水平和规模时,货币作为支付手段的职能。就会越出商品流通领域。

……地租赋税等等由实物交纳转化为货币支付”。(《资本论》第一卷第161-162页)杨炎的两税法,还大大简化了税制。

在两税法以前,科敛名目繁多,征收时间不一,两税法把原来的一些主要租赋归并在一起,“租庸杂徭悉省”,简化了税制,统一了征收时间。虽然实行两税法后,人民负担的赋税总额并没有减少,但人民完纳较前方便,减少了税吏的催索苛扰,国家财政收入有了显着的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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