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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和阿根廷互免海运企业运输收入税收换文

书籍:税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4 06:06:13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574页(230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阿根廷共和国政府为了协调相互间处理对海运企业征税事务的税收关系,本着对等的原则所达成的一种书面协议。

该换文于1980年12月9日生效。按照该换文的规定,凡悬挂中国国旗和阿根廷国旗的商船或中国和阿根廷航运企业经营的悬挂第三国国旗的租船,从事旅客和货物运输获得的收入,免征一切税捐。该换文对缔约一方海运企业经营的悬挂第三国国旗的租船享受免除税捐待遇应提供海运主管部门的证件及证件的内容作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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